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004208-0503-116s 利建招公字(2015)19-1号 LJZCZ2015-20-1-1号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
工程地点:县城东部自第二热源厂向东跨滨港路沿西关排沟西侧
工程规模:一是供热管线的敷设,在县城东部自第二热源厂向东跨滨港路沿西关排沟西侧铺设供热管线12.2公里。二是换热站建设,在文昌路与滨港东路交叉口处建设水水换热站一座。
本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计划投资690万元。
第一标段:D720管道铺设约1100米,D325管道铺设约3000米;
第二标段:D630管道铺设约5100米;
第三标段:D478管道铺设约3000米,换热站建设及设备安装。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企业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 系 人:禹女士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6586
监 督 单 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期限: 2015年6月5日8时30分 - 2015年6月11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