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澜沧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澜沧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SFZB-2016ZG-01)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澜沧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3.采购地点:澜沧县各乡镇农村中小学食堂
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YNSFZB-2016ZG-01
5.招标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6.采购办审批编号:澜采计201606017号
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8.采购上限价:160万元
9. 交货期(安装调试):签订合同30天内
10.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11、质保要求:质保期最低不能低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时间或质保期限。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12、样品: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须携带参与此次项目所要提供的货物样品一套,样品的尺寸、厚度、颜色等必须满足“采购清单里的技术标准和参数要求”,偏离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13、开标时间(即递交标书的时间)为:
二、公告报名期限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购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4. 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月的缴税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两年至少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经历;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即家具生产、销售或家具销售,经营范围不符合的不予报名)、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和完整的售后服务、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及时维护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或经营等相关证件;非生产厂商投标时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长期授权书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须有能力履行本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
10.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则不用提供以上三证,但必须提供代理厂家的以上3证);
11.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止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招致任何第三方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代为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人蒙受的所有损失;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1. 报名及购买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详细地址为澜沧县华隆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二楼。
2. 报名及购买时间: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4. 报名及购买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购买。未按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注: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所代理生产商的以下资料,如为生产商参与投标的,只用提供生产商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的代理商(有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月的缴税证明材料);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食堂餐桌椅的生产制造或供货合同)
(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相关公章);
(10)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则不用提供以上三证,但必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三证);
(11)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项目采购人概况:
1.采购地点:澜沧县城
2.采 购 人:澜沧县教育局
3.联 系 人:刘主任(业主)
4.电 话: 7233087
六、代理机构联系人:
1.姓 名:何媛
2.联 系 电 话: 0879-7535611
七、项目内容及其他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澜沧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桌椅)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要求(型号、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学生餐桌椅 | 1、餐桌规格: 3、工艺:主体材料采用等离子下料机机下料,焊接采用氩弧焊、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而成,焊口经磨平处理,方钢采用磷化液进行除油除锈处理,再进行EPOXY喷绘,钢架设计合理,钢架空间距少于 特别说明:餐桌凳子需要可折叠凳子,条形凳。 | 1 | 批 | | |
投标人注意事项:1、由于本次项目采购时间安排紧,投标公司必须在合同签订中所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若如不能按时交货,每推迟1天,招标人将向投标人收取每日2500元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此标准计算。(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2、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须携带参与此次项目所要提供的货物样品一套,样品的尺寸、厚度、颜色等必须满足“采购清单里的技术标准和参数要求”,偏离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投标且未中标的,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4、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资料必须一致并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一项或以上不真实有效的,投标将被拒绝。
5、若投标人不接受以上条件,请勿参加投标。
采 购 人 (公章):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肖-颜-定2016ZG-01 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