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翔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北和路15号
联系方式:韦敏 联系电话:0773-2288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翔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4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金额:
分项 | 服 务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1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700000.0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06月15日至 2016年0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西凤路4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29198。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①、②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送达釆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前到达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39
2、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4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07月07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7月07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2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韦敏 联系电话:0773-22882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翔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传真:0773-2829198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2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