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幸福大道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平原县幸福大道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受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委托,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就幸福大道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大道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DZSDDY-2015-06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699号天翔大厦19层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平原县幸福大道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平原县;
2.3工程质量:合格;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幸福大道西侧,北三环至北二环段,建设污水管网,全长1450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4.6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7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套)(1)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2)营业执照(3)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4)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10)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或近三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1)投标人在平原县有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在平原县无在建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12)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登记证明。
5.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
6.2报名地点:山东省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
6.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山东省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日期:2015年6 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邢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东路699号天翔大厦19层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65347555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