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游览观光车车载监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游览观光车车载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采 购 商 品 | 数量 | 单位 |
游览观光车车载监控设备 | 125 | 套 |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安装调试到位(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1.3.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3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仅能由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如发生两个或多个投标人采用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最低报价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
1.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地常设售后服务机构(含专业技术人员及配件库);
1.3.5 为确保后续平台的定制开发能力,投标人所投主要监控平台设备制造商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级证书;
1.3.6 监控设备制造商提供“2013、2014、2015年招投标领域的AAA信用等级证明”;
1.3.7 监控设备制造商获得由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审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并提供证明材料;
1.3.8 按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1.3.9 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1.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采购预算:91.75万元(玖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14:17至2016年6月21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7日13:30时。
3.2需要同时网上递交和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光盘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于现场递交)。
3.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地址: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中路民族体育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文件,视为撤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永跃
联系电话:0871-67710576
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联 系 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13888722677
监督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招监办
联系电话:0871-6774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