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地方税务局采购存量房地产估价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地方税务局采购存量房地产估价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地方税务局采购存量房地产估价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或价格评估资质,业务范围应当包括房地产估价;
3、从事过房地产课税评估业务(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且接近标的的优先)。估价业务实现了计算机管理,能够利用计算机程序提供评估案例和交易实例,拥有开展房地产估价的计算机设备,估价师具有运用计算机估价工具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必须提供2013、2014年度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盲目低价投标和乱投标的不予采纳。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2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全部税种的完税证明(原件);
6、提供2013、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期间的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及票据出具部门公章);
8、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或价格评估资质原件;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每户1.5元。
7、中标人为2人。中标后,必须进驻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地税局实现联网,在敦化市区设立固定营业场所,并至少有2名省级以上(含省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价格鉴证师常驻敦化。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秦四承 杜晓东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084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