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北京画院热力站及管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北京画院热力站及管线改造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画院热力站及管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25207150402003
招标编号:CEITCL-BJ09-CZGC-150459
招标人名称:北京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2号院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507392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八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461841
招标内容及数量:热力站及管线改造 一项
招标用途:热力站及管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提供投标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要求投标方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应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的施工资质要求:
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简称B本)。
4、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应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 年 6月5日至2015 年6月11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标书部)。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方式:010-84229192 ,8422919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邮费由购买人支付。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6 月30日13 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 年6 月30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八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菲 汪佳丽
联系电话:010-82461841 010-84229192-824
13718024035
传 真:010-68373131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