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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边检总站改造建设船艇码头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G-GDJZ2016-020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逸博

项目联系电话:0756-81665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2号

联系方式:时逸博 0756-8166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0756-3826858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码头长83.34m,包括码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门卫室建筑、道路工程、引桥大门及导助航浮标等。

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的不得超过3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委派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现场核查)] [2、招标人将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3、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其它事项:[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1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南方软件园B2三层1单元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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