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木县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神木县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县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县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6-ZB-838/4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县医院
地址:神木县光明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2-83220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成人有创呼吸机2台,成人无创呼吸机2台,小儿有创呼吸机1台,小儿无创呼吸机2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7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和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6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裴昌武、魏玉才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12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366118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