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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管理处关于宝丰清凉寺保护维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5 11: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管理处的委托,对宝丰县清凉寺保护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宝丰县清凉寺保护维修项目

1.2采购编号:BFZF2015BG28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1.5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内容:

清凉寺保护维修方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取得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来文物建筑维修项目业绩3份以上(含3份)。

3.6外地企业须具备进平或进宝介绍信;

3.7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③财务状况报告;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项目经理资格证或取得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岗位培训证书,本单位正式员工、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业绩;项目经理与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介绍信等。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568 -- 2015 6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5612下午17:00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同时。

5.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72上午9点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管理处 

联系人:张先生

  0375-62390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平顶山市中央花园茶城17号楼11楼东南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      

                                            201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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