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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法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5: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南召县法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NZZ160511131020

  二、项目名称:南召县法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警械警具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 400/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6614日至20166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8:00河南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与原件一致”字样)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召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38288235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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