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6-44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叁佰贰拾陆万元整(3260000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需提供三级(含)以上安防资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主要产品(无人遥控飞行器、警用数字对讲机、警用无线对讲机中转台、DT4G双4G音视频传输记录系统(耳机)、5862隔墙听音、GC04专用定位跟踪系统、V系可变焦无线影音传输前置、MCU、录播服务器、高清非编工作站、高清摄像机、视频终端三脚支架、一体化视频终端、视频终端)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制造商投标可不提供)(原件);
(7)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任一月(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不低于8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 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前
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整
十、开标地点(原办公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91113688
十二、招标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162224 0911-2162254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邮 编:716000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