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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二标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二标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二标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M-2016-06-83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秀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2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动植物公园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121号动植物公园院内

联系方式:李淑红,0431-81902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妍秀,0431-81815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1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二标段: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二标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三标段: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016年维修改造三标段猩猩馆、猴山假山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二标段:JM-2016-06-8380

三标段:JM-2016-06-8381

2.3招标范围:二标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馆舍维修)

三标段:猩猩馆、猴山假山维修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动植物公园院内

2.5 计划工期:二标段: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共计109日历天。

三标段: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共计109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采购预算:二标段:354.6万元

三标段:110.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3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可以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5日至20166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二标段售价每本800元,三标段售价每本500元,图纸押金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三标段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动植物公园

联系人:李淑红

电  话:0431-819023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平阳街912号综合楼11楼

联系人:刘妍秀

电  话:0431-81815229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9865657

 

                             

                                 

 2016年6月1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阳街912号)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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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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