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武警总医院铁家坟公寓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总医院铁家坟公寓修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总医院铁家坟公寓修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HTC-GC-2016-01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笑扬
项目联系电话:137011651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10-579769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笑扬137011651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名称 | 计划工期 | 施工 地点 | 质量 标准 | 改造面积 | 备注 |
1 | 武警总医院铁家坟公寓修缮改造项目 | 30日历天 | 项目 现场 | 合格 | 540㎡ | 9套独立房间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安全B本;需要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书、环境体系ISO14001认证书;4)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