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卫生局那曲地区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那曲地区卫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那曲地区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270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超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664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那曲地区卫生局
地址:拉萨市那曲地区
联系方式:次仁顿珠/089638222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超0891-6866496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GXTC-1627063
采购委托人名称:那曲地区卫生局
采购委托人地址:那曲地区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1-6866496
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尼玛县、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人民医院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主要设备:CT机、彩超、血球分析仪、胃镜、麻醉机等);(采购预算720万元)
第二标段:嘉黎县、聂荣县、那曲县、安多县人民医院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主要设备:彩超、麻醉机、血球分析仪、胃镜等);(采购预算720万元)
第三标段:巴青县、比如县、索县人民医院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主要设备:CT机、彩超、血球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采购预算540万元)
第四标段:地区人民医院高原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主要设备:彩超、超声刀、DR机、脑外手术显微镜等)。(采购预算400万元)
以上各标段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范围;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各标段对应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在拉萨市或那曲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不少于5个专业技术人员的维护团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非西藏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藏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只带一证)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
6)投标人2013年-2016年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为保证及时供货,同一投标人可就以上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的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则只能中金额最大的标段,另外一个或几个标段以排名其次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以此类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上午 9 时30分至下午 18 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8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 10:00时整
开标时间: 2016年7月8日上午 10:0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报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除外)、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带一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拉萨市或那曲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不少于5个专业技术人员的维护团队证明材料、非西藏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藏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只带一证)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检察机关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次仁顿珠/0896382228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超
联系方式:0891-6866496
传 真:0891-686649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范围;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各标段对应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在拉萨市或那曲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不少于5个专业技术人员的维护团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非西藏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藏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只带一证)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6)投标人2013年-2016年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为保证及时供货,同一投标人可就以上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的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则只能中金额最大的标段,另外一个或几个标段以排名其次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以此类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