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开封北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北25-西01)及开封东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明伦街口-明伦街以南第三个马面南侧30米)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5 1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北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北25-西01)及开封东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明伦街口-明伦街以南第三个马面南侧30米)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开封北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北25-西01)及开封东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明伦街口-明伦街以南第三个马面南侧30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封市
2.2建设规模:开封北城墙北25-西01,开封东城墙明伦街口-明伦街以南第三个马面南侧30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一个标段
监理:
开封北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北25-西01)及开封东城墙内外墙维修工程(明伦街口-明伦街以南第三个马面南侧30米)监理
2.4投资额:约716万元
2.5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外墙修缮3个月,内墙修缮6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甲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项目监理工程师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无行贿证明: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检察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4.项目报名
4.1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 2016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9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1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大梁门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2楼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75000
联系人: 范先生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71-25668275 电 话: 0378--233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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