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新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封丘县公安局新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己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封丘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封丘县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公安局新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二)、工程地点:封丘县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公安局院内
(三)、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73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封丘县公安局新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含大门、会议室及附属楼装饰装修。
2、招标范围及标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单位应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6 月 15 日至2016年 6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2、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6 日 下午15 时 3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八、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谢先生
联系电话:13673500466 13569806718
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8530703529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 、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6年6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