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农村饮水项目水处理设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长交建2016ZB095号)
1. 招标条件
长垣县农村饮水项目水处理设备工程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垣县农村饮水项目水处理设备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建设内容:10套除氟设备采购安装的勘察设计。
2.3 招标范围:长垣县农村饮水项目水处理设备工程全部勘测设计任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的编制任务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
2.5 设计周期:勘察设计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五年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总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7投标单位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设计总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4.2.2被委托人身份证(看原件留盖红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河南水利网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伍佰元(¥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15时30分;
5.2 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和《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3-8887884
报名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373-88893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713738261
9、监督单位
长垣县水利局 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