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利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6-06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含实验室设计、设备、净化、通风系统等项目。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过类似本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工程;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8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6月15日8时30分至 2016年6月21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五层招标部)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7日8时00分至2016年7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利津县公安局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街道宗家夹河村利津看守所院内
联 系 人:马队长
联系方式:135063618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5层招标部
联 系 人:薄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