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西网、邢堂小学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合、西网、邢堂小学工程已由汴新教体【201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联合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联合、西网、邢堂小学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金额:约156.8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场联合小学工程;
第二标段:开封市西网小学;
第三标段:开封市邢堂小学;
第四标段:联合、西网、邢堂小学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三标段: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同期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④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提供可查询方式,网页版及现场查询)。
3.2第四标段: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结束后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另行收费;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时需携带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应携带原件供查验、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联合小学 联系人:齐校长(0371-2312556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1873781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