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庙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庙李村外围附属物拆除及茶城内土石方清运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J-16-03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金水区庙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庙李村外围附属物拆除及茶城内土石方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金水区庙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庙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庙李村外围附属物拆除及茶城内土石方清运项目一标段(二次)
2.2招标范围:郑州市金水区庙李村外围附属物拆除及清运;
2.3标段划分:一标段:金水区庙李村外围附属物拆除及清运;
2.4招标规模:一标段:工程量大约82870.79立方米,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2.5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具有自有或租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潜在的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经七路35号(郑州市经七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报名中心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须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注:若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近3个月内交纳的);
4、资质证书;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6、企业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经七路35号(经七路纬一路北200米路西),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报名中心。
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水区庙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庞先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国基路交汇处西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3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5053535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