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2016年学校建设前期费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伊川县2016年学校建设前期费用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3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伊川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伊川县2016年学校建设前期费用项目(二次)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编号: 伊公采购[2016] 020号
2.2 项目名称:伊川县2016年学校建设前期费用项目;
2.3 项目地点:伊川县各乡镇
2.4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四标段:地质勘探
第五标段:基础承载力实验(静载试验及桩基检测)
注:符合标段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工期要求:
第四标段:项目完成立项10个工作日内
第五标段:基础施工达到实验条件5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 4标段投标人勘察企业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基检测资质证书或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企业信誉良好、有良好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应的桩基检测经验及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3.4 投标人须有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6月14日至 2016 年 6月 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4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 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 6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13683860895
招标代理机构: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83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