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3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南老师0433-75819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0431-811507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6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货物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数 量:一套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合格投标人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类似业绩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6年6月15日-- 2016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6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兹定于2016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7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者,采购人不予接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