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督府营片区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原县督府营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原县督府营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SDYGDZ-ZB-1503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平原县城区内
2.2工程概况及内容:在督府营东街、莲花池东街道路下新建雨水盖板涵,向东接入铁路边沟,通过铁路暗管涵后,在开原路修建雨水管道2400米;汇入铁路边沟,过铁路顶管,把该片区的水系引入铁路东侧新开挖河道,向东与邓五沟连接。
2.3招标内容:平原县督府营片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监理
2.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2.4.1施工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日(以收到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19 日
2.4.2监理服务期: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
一标段为:莲花池东街排水盖板涵及铁路西侧边沟开挖护砌工程施工;
二标段为:督府营东街排水盖板涵工程施工;
三标段为:铁路东侧边沟及新河道开挖护砌工程施工;
四标段为:平原县督府营片区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资格: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3)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四标段投标人资格: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1)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
(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四标段:
(1)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
(6)法人身份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备注:以上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3562655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女士 马先生
联系电话:15053494334 15153417391 0534-2388968
Email:sdyangguangdz@163.com
监督机构: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2015年6月5日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