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的委托,对 拖车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GZ01ZC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拖车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5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3 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15日 至 2016年07月0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3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