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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案管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596436.52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130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107号。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6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内。总建筑面积为202.4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工期为90天。

2.3招标范围:案管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其他: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21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6年7月4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臧先生   0379-64359961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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