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改造实验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改造实验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6-1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改造实验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61086S |
二、项目概况: | 施工图范围内的实验台项目,见工程量清单(按实际审计价结算)。 注:本次招标将要求投标商提供采购清单中边台(1500*750*850)、储存柜(900*450*1800)各一件;台面板、高温台面和不锈钢钢面板各一块(300*300);龙头、铰链、拉手、导轨、圆有轮凳子和有背凳子各一套(中标后该样品即为供货产品的样品,供货需与该样品一致)供专家评议,因此要求各投标人将样品送至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样品随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同时送达。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专业生产实验室家具的工厂;提供公司或工厂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以上(含1000万); (4)投标人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含实验室设备及家具;提供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含实验室设备及家具;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能力;在工程结束后按要求对设备或现场予以清洁,以备验收。 (6)投标人为专业从事实验室建设10年及以上的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 (7)不接受联合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6月20日止,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标书售价为:每份10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09时0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09时0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十、其他事项: |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
采购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87022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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