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6-1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检验检疫局检测和研发技术平台实验室环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61087S |
二、项目概况: | A楼一至九层实验室污水处理工程,工程细化不能超过总额,但必须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处理不达标,施工方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能力;在工程结束后按要求对设备或现场予以清洁,以备验收。 (5)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6月20日止,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标书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13时3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13时3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十、其他事项: |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
采购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87022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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