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流浪犬只收容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流浪犬只收容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流浪犬只收容处置服务
项目编号:RWZB-2016-1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 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4层
联系方式:黄主任 0591-83272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75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用途 | 采购单位 |
1 | 流浪犬只收容处置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备动物收容处置工作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