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水稻用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的委托,就水稻用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水稻用药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6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2.2采购内容: 25%氰戊.乐果;10%阿维.甲虫氧酰肼;10%井岗.丙环唑(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5万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25%氰戊.乐果(15万元);
二标段:10%阿维.甲虫氧酰肼(17.4万元);
三标段:10%井岗.丙环唑(12.6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原药生产商授权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3 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4 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
3.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6月14 日至2016年6月 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药生产商针对本产品经销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 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华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7月 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息县华逸大酒店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139656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12366
监督机构: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