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翠花苑工作点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翠花苑工作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翠花苑工作点工程
2.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门窗等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玖角伍分(¥352497.95元)。
4.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玖角伍分(¥352497.95元)。
5.投标偏离值:0≤投标报价偏离值≤[10 ]%。
6.工期: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30 ]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废除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经招标代理核实后,作为档案资料转交招标人。】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小额网上交易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www.gdgpo.gov.cn)。
■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岑伟东 联系电话:0756-26123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 邮编:519000
联系人:方云香 联系电话:0756-2510299、13676069805
传真: 0756-2525806 电子邮件:ztb-1@hyzxgc.com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