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威宁县2014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YZXYG-2016-81-114-BJ-G公(A99)
- 3、项目序列号:WNJY-2016-ZJ040号
- 4、项目联系人:刘专、吴海峰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39872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等。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709,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16年8月31日前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以财务报表为依据)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承诺为依据)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车辆生产许可证和车辆合格证。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6-13 09:00:00至2016-06-17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威宁县公安局院内,县府路10号)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车辆生产许可证和车辆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告知函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7-07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7-07 09:30:00
- 12、开标地点: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府5号原教育局会议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4,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6-13 09:00:00至2016-07-06 10: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从供应商对公帐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 帐 号:5205 0169 6536 0000 0005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
-   联系地址:威宁县
-   项目联系人: 赵庆贵
-   联系电话: 13885787503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3、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本项目实行整包采购,投标人不得拆分包中序号进行投标。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30层
-   项目联系人: 吴海峰
-   联系电话: 0851-8439872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