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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81号(府前大街和胶州路路口)

联系方式:0546-8331070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138#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预算资金589291.63元人民币。用途用于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要求详见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

(二)地理位置:东营市东城府前街81号(府前大街和胶州路路口)

(三)项目面积: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该项目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含政协机关办公楼、市政协“委员之家”、市政协机关附属办公楼等建筑设施,其中市政协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900平方米,地上三层,市政协“委员之家”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地上二层,市政协机关附属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地上三层。

    (四)工作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东营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包括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室内花卉摆放及室外绿化养护工作 。

(五)配备人员:本次采购需要人员总数1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4人,秩序维护人员5人,会务服务人员2人(以上人员配备为本采购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投标人投报本采购项目配备人员数量须高于或等于以上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拟派驻项目部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含),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企业有关证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爱芹   孙春迎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附件: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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