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专项,招标人为: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228
二、项目概况: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编制项目,含资料收集整理,中期评估报告,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等工作内容。成果包括中期评估报告、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要求的数据库(含电子图件)等。
2.2、计划工期:150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河南省境内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验。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具备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802室。
4.3 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类似业绩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告知函;
4.4凡通过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10: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383796790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8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824913223、0379-6526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