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CCZB339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林飞 138095081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红 0591-875546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制服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106316.6 | 着装用 |
合计: | 1106316.6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时期的纳税证明材料。 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3C强制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产品及生产所需材料符合国家及公安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②投标人须提供其所投合同包所有品目号产品的定点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公装财〔2011〕881号)内,《关于取消部分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149号)文件中被取消的生产企业相应取消),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公装财〔2011〕881号)后进入目录的定点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投标人所投相应产品面料须提供2011及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未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公装财传发〔2012〕47、99、133号,公装财传发〔2013〕123号)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631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投标人须同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投标无效),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