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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08: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XHLZC-2016-(XQZ)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明娟

项目联系电话:0777-36637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中国银行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檀大敏 电话: 18607773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彭明娟 联系电话:0777-3663766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1-7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GXHLZC-2016-(XQZ)006)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HLZC-2016-(XQZ)006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城北大道道路工程(二中至马鞍山路段)施工监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82.76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 6  月 14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 6  月  20 日止(工作日),每日8:30-12:00时,15:30-18:00时;

    2.发售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2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4  日 11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 4500 1604 3610595558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7  月 4  日  15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7  月  4 日 15  时 30  分,在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1室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一、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中国银行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 檀大敏            电话:   1860777316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1-703室                      

      项目联系人: 彭明娟       联系电话:0777-3663766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7-6428581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6 月 14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8:22 至 2016年06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701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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