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商品仔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南华县雨露白族乡2016年度商品仔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该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商品仔猪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DCZBZC2016〔043〕;
1.3 招标内容:采购商品仔猪846头,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南财农〔2016〕6号文件;
1.5本次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4.60万元;
1.6 交货期: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为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1.2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1.3投标人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1.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4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仔猪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完整的免疫档案、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报告及引种检疫审批材料、带相应免疫标识,并提供相关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3.1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证照为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 6月14日至 6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3.3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 7 月 4 日下午15 时00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厅标,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4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厅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 人: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华县雨露白族乡
联系 人:王发敬
联系电话:1357781780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华县新客运站5幢2号
联系 人:杨树珍
电话:15184881470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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