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中石化加油站灯箱、立柱形象广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的委托,就“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中石化加油站灯箱、立柱形象广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CAMR[2016]53号
2、项目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中石化加油站灯箱、立柱形象广告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简要具体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一 | 中石化加油站灯箱、立柱形象广告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拥有代理广告业务、设计、制作、发布等经营范围;
②具有深厚专业的旅游形象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及维护等能力,并有以往针对其他旅游景区或旅游管理部门的加油站广告投放经验;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8、开标时间与地点:
9、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投诉受理地点: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64818305。
10、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账号:3302060120100012487。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2875。联系人:余益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11、项目联系人: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0571-64819846,传真:0571-6482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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