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岩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6-1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7-25567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岩人民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
联系方式:邹先生、15960348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先生、0597-2556736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采购单位 |
1 | 1 | 便携式肺功能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龙岩人民医院 |
2 | 1 | 超声诊断仪 | 1套 | ||
3 | 1 | 血液滤过机 | 1台 | ||
2 | 血液透析机 | 2台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设备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参考后面第五章格式)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7:32 至 2016年06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A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A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编号:RWZB-2016-187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采购单位 |
1 | 1 | 便携式肺功能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龙岩人民医院 |
2 | 1 | 超声诊断仪 | 1套 | ||
3 | 1 | 血液滤过机 | 1台 | ||
2 | 血液透析机 | 2台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 月27日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A)
5.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97-2556736 传真:0597-255673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rwzbly@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设备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参考后面第五章格式)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A)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16977070525128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