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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扩建工程教育教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扩建工程教育教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扩建工程教育教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6YXDL47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功能教室建设、广播升级改造及教室教学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报名及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20131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原件,单位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201311日以来承接过80万元以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

2参与报名及投标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及投标时提供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 13日至2016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18房间报名。

4.2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廉洁资格审查须知》和《廉洁资格审查表》,应按照《廉洁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准备相关的书面资料及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不接受U盘。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经理本人报送并接受廉洁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人报送的廉洁资格审查资料。

廉洁资格审查地点: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岗东侧大厅(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招标人根据廉洁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通过廉洁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  

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六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孙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73号中华大厦19

联 系 人:韦玉军  沈政  位小坤 

电话/传真:0371-69092276

电子信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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