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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汉兴路西段、金明东街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汉兴路西段、金明东街路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是财政资金,招标人是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98号
2、建设地点: 开封市汉兴路西段、金明东街
3、总投资额:165万元
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质量保证期:二年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汉兴路西段、金明东街路灯改造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同期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LED路灯);(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LED光源模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6、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开标时投标人项目经理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本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关的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请于2016年 6 月 13 日至2016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窗口(5013室)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图纸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1-23968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0387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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