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编号:ZYZB-2016-0604)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上阳路以西、六峰路以东、虢国路以南、河堤北路以北,崖底村改造范围内。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拆除面积约25万平方米,包括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工程及建筑垃圾外运。
3、招标范围:崖底村改造区域内住房及构筑物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以招标人拆除工作完成期限为准。
5、质量要求:拆除后达到场地平整,场区内拆除的垃圾清运干净,无残留,不影响后期工程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仅限拆除),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市工商联大厦B座816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201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贰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5)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7)资格审查表(后附)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伍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审查表留存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市工商联大厦B座816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需现金购买,不接受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1、递交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3、递交账户: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开发区支行
5、递交账号:4100 1509 0100 5026 0927
注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到账视为无效;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交款后投标单位需到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市工商联大厦B座816室,凭加盖银行转讫章进帐单或转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换取投标保证金正式财务收据。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电话:0398-2958508
招 标 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电话):王先生(137038111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市工商联大厦B座816室
联系人(电话):马先生(0398-3190588)
电子邮箱:hnzy101smx@163.com
2016年6月13日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工程
资格审查报名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委托人 |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 编号 |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拟派本项目人员 | |||||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 | 技术负责人 | ||||
投 标 人 盖 章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招 标 人 盖 章 |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监督 部门 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