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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Q-GB201606120042(LW)

    采购组织类型:企业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备经证监会批准的债券发行资格;

    3、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702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集中报名时间:2016624;(09-11:30,14:00-16:00)(集中报名当天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大厅窗口,其他时间请至招标代理处)。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

4、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五、采购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75日 0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七、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702

        人:金先生

    话:0577-8837025613868641247

           真:0577-88370255

 

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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