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翠屏大道、人民路、迎宾路、希望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翠屏大道、人民路、迎宾路、希望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翠屏大道、人民路、迎宾路、希望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翠屏大道、人民路、迎宾路、希望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xxz1611128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
2.2 采购内容: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
2.5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4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时间须在有效期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其他原件等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递交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828369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訾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