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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洛阳市伊东渠截污治理工程(伊滨区段)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伊东渠截污治理工程(伊滨区段)监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东渠截污治理工程(伊滨区段)监理

2、招标编号:XCZB19-1606032

3、工程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181344.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20155月以来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614日至20166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广场A1单元(商务楼)2105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职称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总监20155月以来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网上查询结果及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769:30时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广场A1单元(商务楼)2106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60987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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