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2015年第一批(二期)、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2015年第一批(二期)、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阳县2015年第一批(二期)、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
2.2 招标编号:YDZB16098。
2.3 建设地点:汝阳县境内。
2.5 工程造价:约1920万元。
2.6 工 期:从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2.9 招标内容:一标段(施工标1-7标段):建设规模约为147.1803公顷;二标段(施工标8-17标段):建设规模126.2086公顷。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施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到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报名。
4.2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的证照复印件以及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和拟派项目总监页面)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在建证明)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10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8238141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9991789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6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