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2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26)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内容:办公家具一批(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投标项目的产品;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3.3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投标人必须在“2016-2017年度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服务定点项目”或“2016年度河南省省级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中标单位名单中。
3.5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内设有指定的经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3 日至2016年 6月 17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经销商投标还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
(4)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河南省内设有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售后服务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投标人 “2016-2017年度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服务定点项目”或“2016年度河南省省级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中标通知书。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86198672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层109室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