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中心城区2016-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龙井市中心城区2016-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PPP模式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中心城区2016-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6]105号文件批准,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单位。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井市中心城区2016-2018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
2、项目编号:JLBYZB2016016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吉林省龙井市中心城区内
5、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6、合作期限: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结合电力、热力、中水、给水、通信等管线规划, 龙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总长度为6.24公里。其中:
龙延路、江西路、光新街、宇光街、工农街和龙开街6处地下综合管廊,管廊总长6240m,管廊形式为单舱和双舱,入廊管线有给水管线、供热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管线,预留中水管线;1座管廊监控中心,建筑面积400m2;给水管线6240m,管径DN300-DN600;供热管线5840m×2,管径DN500、DN600;通信管线74880m,规格为144芯、288芯光缆;电力管线12480m,规格为ZRYJV-10KV-3×240mm2,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77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龙井市财政审核认定竣工决算的金额为准),其中20%资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自筹解决,其他资金可由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9、招标范围: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项目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移交等 PPP 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工程、管线及其他构筑物、迁移工程、交通导改、绿化、道路恢复、控制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10、投融资结构
( 1 )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 入廊付费 + 政府补贴”的运作模式。由龙井市政府指定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SPV )。
( 2 )项目资本金及股权构成:项目公司( SPV )的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 。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 80% ,出资方式为现金; (政府指定平台)如参股,参股比例另行协商 。
11、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负责管廊内通风、排水、照明和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12、项目产出说明: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吉林省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3、社会资本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2)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4、具有相应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少于所投报标段的投资额,(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资质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市政行业(给水、热力)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6、具有2015年1月1日后,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7、申请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1)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作为项目投资人承揽过投资建设合同额不低于1亿的基础设施项目1项以上;
(2) 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承揽过大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1项以上;近5年内主持过1项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近5年内主持过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1)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社会资本方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担任,牵头人应满足前款第3、4、6、9条要求,其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满足前款第7、10条要求。
(3)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允许在项目投融资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分工合作;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截至本项目报名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12、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建厅第114号公告、吉建设[2011]22号、吉建设〔2013〕4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1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申请人须知》相关内容。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 6 月 1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企业,请到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龙井市房产局一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
3、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五证合一,无须提供此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五证合一,无须提供此项)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如已办理新版资质证书,只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即可);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 施工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勘察负责人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8) 如组成联合体,除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外,上述材料各方均需提供。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七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六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五、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
招标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蔡成革
电 话:0433-3235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淑英
电 话:0433-3252611
招投标监管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