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农村路网改造及安全提升工程海防路和河民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农村路网改造及安全提升工程
海防路和河民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农村路网改造及安全提升工程海防路和河民路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立项单位 | 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立项文号 | 东河发改立项[2016]55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 |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有限数量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 | 15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区财政投资;100% |
评标细则 | 详见评标办法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海防路起于孤滨路北609m(富海化工东侧)处,止于海防路与义三路交叉口,全长7.5545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宽16米;河民路起于草沟桥东170m处,止于荣乌高速连接线,全长10.4102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宽16米。本项目施工工期15个月,计划2016年7月15日开工,2017年10月30日交工。 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2.2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海防路K0+000~K3+365;第二标段海防路K3+365~K7+554.5;第三标段:河民路K0+000~K3+668:第四标段:河民路K3+668~K8+032;第五标段:河民路K8+032~K10+410.2。 |
3.1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财务要求 | 1.申请人在近一年(2014年度或201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2.申请人具有设县(区)的地级市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最高限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 | ||
信誉要求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交安C证)。 4.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交安C证)。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6-6-13至2016-6-17,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 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为2016-7-5 9:00,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口区河聚路9号 |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
邮政编码 | 257200 | 257091 |
联系人 | 毕先生 | 赵玉祥 |
电话 | 0546-3885569 | 15263866598、0546-8055118 |
传真 | 0546-3885569 | 0546-8312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