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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2015年严格水资源管理项目(非农取用水户水量监控体系建设阜平县部分)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远传水表水量检测设备及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20020051
项目联系人:董尚尚
项目联系电话:15194997528
采购人:阜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阜平县桥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03129416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12.2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平县桥西街(林业局北行50米)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销售本项目所需设备等内容(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3、具有水文仪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5、投标人须提供监测信息采集与传输设备全项通过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符合性测试检测报告;6、所投计量设备(水表或流量计)须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检定证书。7、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1)生产厂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1651-2014)符合性测试供检测报告;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检定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需携带: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1651-2014)符合性测试供检测报告、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检定证书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6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项目编号:YCZB2016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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